淮阴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天笑辞去淮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
邓运国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徐树成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彬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从芳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翠莲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海波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潘红雨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易 倩为长江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心哲为王家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兼职,任期与淮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迟 陈为长江路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兼职,任期与淮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董加银为新渡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兼职,任期与淮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祁晨静为古清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兼职,任期与淮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免去:
常金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汤晓惠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 彬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从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树成长江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吴翠莲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海波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红雨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效军为区数据局局长;
徐 建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严 健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松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云祥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玲莉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石华龙为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洪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裘靖宁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胡宝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洪 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效军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 建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严 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郑天笑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 恺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 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陈加雷为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夏 明为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
王 玲为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孙海洋为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 平为区法院刘老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谭云云为区法院马头人民法庭庭长;
李金亮为区法院刘老庄人民法庭庭长;
李 伟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侍海玲为区法院马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杜希荣区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晓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包文斌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
彭德宝区法院徐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艳红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庆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谭云云区法院南陈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金亮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 伟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侍海玲区法院南陈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韩雪娇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一年);
郭明璐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夏传惠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 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幸福淮阴、淮阴区人大办